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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金融的基本交易架构

2021-09-18 0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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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四大类商业模式,前文已经做了详尽的阐述。由于每个模式下的具体业态众多,受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列举,下面仅就几类颇具代表性的模式,从交易架构设计上进行分析。

 

(一)网络债权融资模式(P2P、P2B等业务)

  1. 金融系P2P模式交易架构,这类模式是指传统的金融机构从事网络债权融资业务。这类业务与传统金融机构之前从事的“高大上”业务有所不同。比如银行,之前的业务是通过吸收储户存款,然后寻找资信能力强的借款人把资金贷出去,做好风险管理,再把资金回收回来获取利息差。由于银行具有存款、支付结算、信用及贷款的业务资质,所以可以形成资金池,而且资金的存贷之间是有时间差的,并不是点对点的金融服务。

因此,银行的借贷业务是面向资信能力较强的贷款客户,其模式是多对多的模式。而从事网络贷款,银行需要改变原有的业务模式,服务的群体和金额也发生了变化。因为有合法的金融牌照,所以金融系P2P具有很多优势,其基本交易架构如下图所示。注:1. 银行具有中小企业或个人客户资源,平台两端的客户来源广。2. 可以自行保管资金或托管给其他银行。3. 第三方独立P2P平台交易架构。

互联网金融

(二)网络股权融资(股权众筹)交易架构

网络股权融资也称股权众筹,其与网络债权融资(P2P)的差别是通过股权去做融资,其支付的对价(回报)是股权,而P2P支付的对价(回报)是债权(本金+利息或资金使用费)。另外一个不同是,在股权众筹平台的两端客户群也是不同的,股权众筹的投资方端是具有一定的资金和经验的合格投资者(个人或机构),另一端融资方是创业企业,并非个人。股权众筹的基本交易架构如下图所示。

 

(三)网络产品预售+团购融资(产品回报类众筹)的交易架构;

产品众筹是指以产品作为回报的众筹,该产品一般是高科技产品、艺术品、演出票、书籍等。其采用的形式是预售+团购模式。既不同于预售,也不同于单纯的团购,其具有检验产品市场反映情况和广告的作用,因此被称为具有电商功能的新型电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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