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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新规“剑指”直播带货: 禁止数据造假

2020-11-19 0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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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“双11”,“直播带货”成为各大平台销售的亮点。越来越多的明星跻身于带货主播,在直播间营造抢购氛围,为商家带来了不俗的销量。直播带货盛行的同时,事后翻车也频频发生。近日知名主持人汪涵带货退款七成,遭到了网友的疯狂吐槽。

  11月13日,国家网信办发布《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拟禁止直播数据流量造假、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 

  直播带货禁止数据造假

  直播带货流量造假已经成为行业毒瘤,粉丝可以花钱买,评论、弹幕可以造假。据报道,11月6日,在汪涵参与的一场直播里,有超过460万的粉丝到达了直播间。当天成交1323件商品,随后却退货1012件,退款率高达76.4%,商家痛斥直播平台疑似恶意刷单。而此前,也有报道揭露,脱口秀演员李雪琴直播时,当天311万的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,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出来的量,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“粉丝”评论,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。

  在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明确,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遵循社会公序良俗,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,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、浏览量、点赞量、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。

 

  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

  直播带货火爆,令薇娅、李佳琦等主播迈进“亿元俱乐部”。然而浮华背后却潜藏着层层的虚假数据。对此,《征求意见稿》要求,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,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,视情采取警示提醒、限制功能、暂停发布、注销账号、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,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
  与此同时,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、关注和点击数量、营销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,建立分级管理制度,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专人实时巡查、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。通过信用记录对直播账号进行评级也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 

  必须提供60天内直播回看

  现实生活中,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中遇到问题难以维权,主要原因是在直播过程中,主播会即兴介绍,甚至对于所宣传的商品存在虚假宣传。因为没有回放,又没有记录,消费者很难追溯。对此,《征求意见稿》中明确,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、保存直播内容,保存时间不少于60日,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;直播内容中的商品和服务信息、交易信息,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。

 

  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在从业人员的规定中明确,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,应当年满16周岁;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,应当经监护人同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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