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商学院> 文章详情

消费者协调如何为共享经济创造价值?

2021-12-18 09:00
1460

近年来,共享经济平台越来越受欢迎,消费者在共同创造一段消费体验(简称共创)的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价值产出。然而繁华背后,许多平台并没有将共享经济的潜在价值全部释放,消费者在共创(cocreation)的过程面临着许多挑战。消费者具体面临着哪些挑战?他们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以使得价值共创持续发展?这些应对挑战的方法是否能够促进共享经济开发出更多价值?共享经济平台公司能否从中获益?

 

针对上述一系列问题,来自墨尔本大学的Daiane Scaraboto和来自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的Bernardo Figueiredo展开了一项对共享免费住宿平台沙发客(Couchsurfing)的定性研究。研究结果发现,消费者通过参与四种协调工作(orchestration work)来克服共创中的挑战,并从共享经济平台中获得更大的利益。作者将这些协调工作与公司的四种价值来源联系起来,为平台公司如何促进消费者协调工作,并在共享经济中释放消费者共同创造的全部价值提出了建议。

 

共享经济的两种制度逻辑

共享经济的产生,依托于两种相互矛盾的制度逻辑,这两种逻辑塑造和影响着参与者在共创中的目的、行为与感受。第一种逻辑是公共共创逻辑(Communal cocreation logics)。这一逻辑根植于礼俗社会所提倡的社会性、关系性原则,认为共享经济是合作伙伴在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推动下,进行互动与共享行为。第二种逻辑是交易共创逻辑(Transactional cocreation logics),这一逻辑根植于法理社会所提倡的交易性原则,认为共享经济是具有不同价值观和目标的自利行动者在正式的、契约性的、疏远的关系中进行互动和共享行为。

在共享经济中,既有公共区共创逻辑指导下的互惠行为,也有陌生人之间以不同价值观和自利动机为指导的一次性交换行为。这种共创互动的复杂性为消费者带来许多挑战。

共享经济

消费者共创中的四种挑战

基于社区共创逻辑与交易共创逻辑的矛盾,作者归纳了消费者从事共创时面临的四种挑战。

第一个挑战是共创伙伴的差异性。消费者需要共同创造体验,但他们的目标和价值观存在差异。例如,Airbnb的房主和客人可能对舒适、干净或方便有不同的理解。

第二个挑战是共创网络中的社会关系。消费者在共同创造体验时,需要驾驭与共创伙伴之间既有互惠性,又有交易性的复杂关系。例如,Uber司机和乘客由于对共创关系的理解差异,可能对在行程中是否进行交谈有不同的诉求。

 

第三个挑战是共创中的人际信任。由于没有监管机制的保障,也难以评估共创伙伴的诚实性和可靠性,消费者需要应对与陌生人进行一次性共创的风险。当共创涉及到需要更高水平的人际信任的亲密体验(如共同住宿或约会)时,这种挑战就变得更加严重了。例如,Couchsurfing的房主和客人必须评估是否要睡在一个陌生人旁边。

 

第四个挑战是共创的个性化。消费者需要找到创造个性化体验的方法,同时与其他可能也想要创造自己的个性化体验的人合作。当合作伙伴遵循不同的价值观或有相互冲突的目标时,消费者在共同创造过程中需要应对个性化需求的冲突。例如,TaskRabbit(允许用户雇佣其他人去做一些奇怪工作的共享经济平台,)的“任务完成者”需要清楚如何既提供他们的技能,又满足那些寻求帮助的人的特定需求。

 

申请APP评估报告

增值电信许可证编号:粤B2-20191049 | Copy Right © 2017-2023 深圳科名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83755号
微信咨询
微信 咨询
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好友
热线电话
热线 电话

商务合作: 18026947612

客服热线: 17322363218

联系我们
联系 我们
TOP
获得产品报价方案

1万个想法不如1次的方案落地

扫码添加[商务总监]沟通方案